辽宁省委、省政府高度关注妇女民生,支持省妇联开展全省农村低收入妇女“两癌”(乳腺癌、宫颈癌)救助,“十四五”期间,辽宁省每年投入1000万元救助资金,对1000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“两癌”患病妇女,每人一次性给予1万元救助金,把党和政府的关爱和妇联组织的温暖送到低收入患病妇女身边。截至12月15日,1000万元救助金已全部汇入受救助妇女银行卡中,缓解农村低收入妇女的治疗及生活压力。
省妇联实施“两癌”救助项目,立足党政所急、群众所想、妇女所需,是妇联组织服务关爱广大妇女的职责和使命,也是落实“我为妇女办实事”的具体举措。为进一步把好事做好、实事做实,省妇联通过完善制度、规范管理、教育培训、宣传引导等多种方式,进一步夯实“两癌”救助工作基础。
一是加强制度建设。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明确“十四五”期间开展农村“两癌”患病贫困妇女救助工作流程的通知》(辽妇通〔2021〕8号),严格按照工作流程,执行救助项目的申报、审核及救助金的发放。二是加强业务培训。多次召开视频会议专题讲解项目执行规范化操作等业务知识,提升妇联干部项目执行水平。三是摸清底数。在广泛宣传救助政策的同时,了解掌握妇女需求,汇总统计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信息,扩大救助对象覆盖面。四是审核评估。各级妇联会同卫健、民政等部门逐级审核把关,省妇联邀请医疗机构开展病情等专项审核,对既往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,推动工作进一步完善。五是规范发放。按照管理办法要求,及时将救助资金发放到妇女手中,以电话回访等方式有效监督项目实施落地落实。六是开展“两癌”健康知识宣传。为引导妇女关注自身健康,对早期癌前病变和其他疾病做到早检查、早诊断、早治疗,降低“两癌”死亡率、提升妇女健康水平,全省各级妇联扩大“两癌”健康知识宣传覆盖面,播放“两癌”健康知识小视频及防治健康知识专题宣传9327期,57万余名妇女受益。
为继续推进这项惠及妇女民生的实事,各级妇联将科学管理、精准实施,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妇女“两癌”救助工作,守护广大妇女健康。
文章来源:辽宁省妇联妇女发展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