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展“飞地经济”!鞍山市获4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
辽宁
辽宁 > 要闻 > 正文

发展“飞地经济”!鞍山市获4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

近日,从鞍山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,鞍山市在省发改委对全省2020年各市省级“飞地经济”园区建设情况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,并获得4000万元“以奖代补”资金支持。

据介绍,《辽宁省支持“飞地经济”发展的实施意见》围绕要素保障,在资金、土地、人才、项目等方面提出13项具体政策措施,明确了合作与分享机制、考评奖励办法,设立“以奖代补”资金。鞍山市获得的4000万元奖励资金将用于支持“飞地经济”园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,精准招商引资,推动产业集群发展,促进新旧动能转换。市发展改革委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,提出项目及资金安排意见,加强监管,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。同时,做好环境影响评价,遏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,严控违规用能和无序用能。

目前,鞍山市共有腾鳌经济开发区“飞地经济”园区、台安经济开发区“飞地经济”园区、高新区激光产业园“飞地经济”园区、经济开发区“飞地经济”园区、立山经济开发区“飞地经济”园区等5个省级“飞地经济”园区。依托这些“飞地经济”园区,鞍山市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、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合作战略,围绕延伸产业链引项目、抓招商,主动与其它地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。随着项目加快落地,每个“飞地经济”园区均已确定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方向,精确定位了主导产业,逐步形成差异化集聚发展的良好态势。

来源:鞍山云